试用期辞退职员要提不久前
试用期辞退职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并没明确需要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公告职员的时间。劳动合同法中仅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对于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法律并未规定需提前3日公告。因此,试用期辞退职员时,单位可以不提前公告职员,假如要提前公告,则时间由单位自行决定。
2、试用期职员离职需提前多长时间
试用期职员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职员忽然辞职而给单位带来非必须的损失。
同时,也提醒试用期职员在做出离职决定前,应充分考虑并提前公告用人单位,以便单位做好相应的筹备和安排。
试用期辞退职员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辞退职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依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3.但应该注意的是,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